空气质量:
  2017年12月22日(00:00-24:00)北海市空气质量为二级、良。空气质量可接受,但某些污染物可能对极少数异常敏感人群健康有较弱影响。   预计12月23日早上00:00到晚上24:00,北海市空气质量为二级、良,空气质量指数71-91。空气质量可接受,极少数异常敏感人群应减少户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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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民政局2017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17-07-03 10:15   文章来源:北海市民政局   [字体大小:  ]   打印文章
 
    今年上半年,我市民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民政部门关心指导下,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宗旨,强力推进民政公共服务项目,重点工作扎实有力,常规工作规范有序,各项工作全面推进,充分发挥了民政在社会保障和社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为加快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上半年工作情况
    (一)认真落实各项为民解困措施,民生保障进一步改善。
    认真组织开展民政系统“社会救助精准兜底保障年”活动,积极创新社会救助工作统筹协调机制,初步建立了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为核心,以五保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精准扶贫等为主的基本救助保障,以流浪乞讨人员、困境未成年人、残疾群体为重点的保护救助保障,以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的防灾减灾救灾救助保障的三条救助保障体系,充分发挥了民政在社会保障和社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一是完成了城乡生活保障标准提标工作。从7月1日起,再次提高我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将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原来的480元/月/人提高至520元/月/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原来的3000元/年/人提高至3420元/年/人。确定了我市2017年度城乡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为13800元/年/人,农村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为5400元/年/人,人均比2016年提高了600元。进一步提高了城乡低保对象补助水平,从2017年1月起,城市低保对象补助水平由原来的平均每人每月300元提高到330元,农村低保对象补助水平由原来的平均每人每月140元提高到170元。初步完成了我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提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北海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现已上报市政府审定。截止5月份,全市累计保障城乡低保对象24.55万人次,累计发放低保补助金4197.88万元;累计保障农村特困人员4.07万人次,发放特困救助金1346.94万元,月人均330.94元;累计城乡医疗救助1.78万人次,支付医疗救助金586.34万元;累计临时救助876人次,支出111.39万元,基本民生保障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二是扎实推进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进一步完善了自然灾害应急救灾体系建设,制定出台了《北海市综合防灾减灾“十三五”规划》,修订了《北海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救灾、减灾、备灾功能不断增强,得到自治区民政厅的高度肯定,全区防灾减灾年度工作会议和台风灾害应急救助联合演练均在我市召开和举行,结束了我市民政系统多年来没有举行过自治区级救灾演练活动的历史。积极推进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在去年4个社区获评“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16个社区获评“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的基础上,今年上半年,我市又推荐申报了全国减灾示范社区13个、全区减灾示范社区42个、减灾准备认证社区75个。扎实做好冬春救助工作,投入资金80万元救助因灾困难群众4891人,按时完成全年冬春救助工作任务。认真做好倒损民房的保险理赔工作,落实专人对接保险公司,及时解决倒损房屋核实理赔工作。上半年,全市倒损房屋报案11户,立案11户,结案理赔11户,赔付保险金4.98万元,切实维护了灾民的权益。加强了防灾减灾宣传,组织减灾委各成员单位、县区减灾委开展了“5.12”防灾减灾宣传周系列活动,全市共挂横幅、标语2000多条、出版报、挂图500多板,发放各种防灾减灾资料10万多份,在全市上下形成良好的防灾减灾宣传氛围,群众防灾减灾的意识进一步增强。
    (二)加强服务和管理,社会福利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
    1.养老事业稳步发展。制定出台了《北海市养老服务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北海市被列入广西北部湾国际滨海健康养老产业示范区。积极培育养老机构的发展,养老重点项目颐养苑项目稳步实施,项目已完成主体封顶,累计完成投资785万元,占项目投资总额的42.5%。全市已培育发展专业养老机构10家(含公办、民办及公建民营),敬老院35个,五保村158个,总床位4200多张。集中开展了全市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集中整治工作。目前,已有43家养老机构(含敬老院)通过了企业标准公共信息平台的录入审核,全市各类养老机构在许可证、服务项目、服务标准、收费标准、生活管理、安全管理等项目上基本实现规范化运行。积极开展敬老护幼工作,上半年累计保障五保对象40685人次,支出供养资金1346.93万元,补贴困难残疾人31941人次,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192.18万元,补贴重度残疾人78413人次405.26万元。为447名孤儿发放生活保障金193.51万元。
    2.流浪乞讨人员、未成年人的救助服务常抓不懈。切实加大对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未成年人救助管理的工作力度,确保了流浪乞讨人员得到有效救助。一是积极开展主动救助。与城管、公安、卫生、交通、综治、县区政府建立了较为顺畅的部门协作工作机制,强化部门联动,实行网格化管理和专项治理,加强对车站、繁华商业区、交通要道、行政机关周围等重点地段、窗口部位的街头流浪乞讨人员的清理整治工作,今年以来,我市实施滞留人员救助达2428人次,跨省接(护)送返乡14人次,托养63人,确保露宿街头的生活无着人员得到及时、妥善安置。二是积极开展延伸服务。积极推动困境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通过购买社会服务,引入专业社会工作机构,在我市一县三区内设立困境未成年人保护社工站4个,推动社会、社区、社工“三社联动”工作模式,切实加强对困境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共对48位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进行了经济支助,对13位问题少年进行有效矫治、引导,对12位困境未成年人进行政策支持,帮助办理入了户口,领取了低保。三是积极开展站外监管。认真吸取广东韶关托养中心流浪乞讨人员死亡事件的教训,切实加强了站外托管的监督检查,通过定期或不定期、明查暗访等形式对托养机构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确保了站外托管人员安全无事故。
    3.殡葬服务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大力推行生态殡葬,举办了首次公益花坛葬活动,为14位逝者集体花坛葬,,得到了群众的充分肯定。大力推行惠民殡葬,至5月份,殡仪馆共火化遗体958具,业务收入4613511元,直接减免困难群众殡葬费用367560元。全力保障清明祭扫工作,清明期间,切实加强对殡仪馆及墓园的安全排查和监管工作,实现了平安清明的目标。
    4.专项事务正常开展。彩票销售形势喜人,1-5月共销售即开型福利彩票2272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370万元。其中“刮刮乐”网点即开票570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95万元,增长20 %。中福在线视频即开票1702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275万元,增长19 %。共筹得社会公益金454万元。婚姻登记得到加强,全市共办理国内居民结婚登记6222对、离婚登记1266对;办理涉外及港澳台结婚登记43对、离婚登记5对。收养行为规范有序,全市共办理国内居民收养登记17例。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工作稳步推进,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试点开展了“北海市精神卫生社区康复服务项目”,由北海市青年志愿者协会承接,组建“社区+社会组织+家庭”三位一体联合的社区康复模式,为散居社区的精神残疾人提供专业的康复服务。目前服务范围已覆盖海城区银湾社区、独树根西社区、独树根东社区、新安街社区和银海区的贵兴社区、侨港镇和银滩镇,有效推进了社区康复服务工作。区划地名工作有效开展,按时按质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地名词典》(广西卷)词目释文撰写任务,审批完成房地产项目命名7个。
    (三)稳步推进社区治理改革,基层政权建设进一步加强。  全市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单位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出台了《北海市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北海市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单位实施标准》等试点工作文件,我市第一批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单位(1个乡镇、25个社区)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当中。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试点工作圆满完成。银海区福成镇畔塘村等4个市级试点村和15个县(区)级试点村,已于6月中旬圆满完成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试点工作。全市其他村(社区)换届选举工作正有条不紊的开展。继续推进村(社区)业务场所的建设工作,争取各级资金1100多万元新建、改建了海城区北部湾社区便民服务站、海城区高德办事处军屯村委便民服务站、合浦县山口镇永安村委便民服务站、北界村委便民服务站、银海区侨港镇侨中社区便民服务站、侨北社区便民服务站、福成镇松明村委便民服务站、畔塘村委便民服务站、平新村委便民服务站等9个业务场所,提升了村级组织的办公效率和服务水平。深入开展社区治理创新深化年活动,持续提升城乡社区治理水平。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实施意见》,推行社区公共服务事项准入制度和社区准入制目录清单,实现了社区的减负增效。创新“社区+”、“互联网+”等模式,试点推行了“农事网通”暨“阳光红页”服务平台建设,上半年已经完成了全市第一个试点村合浦县烟楼村委“农事网通”服务平台的建设。
    (四)抓好政策落实,优抚安置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双拥共建工作扎实开展。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广泛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开展双拥活动。今年3月份,组织人员赴福建慰问了北海舰全体官兵。优抚工作落实到位。落实资金427万元走访慰问了1961名重点优抚对象,慰问面达100%。发放抚恤、定补资金 1374.61 万元,投入36.97万元为2534名优抚对象缴纳2017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安置工作推进有序。全面落实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工作,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对我市1978年至2014年的退役士兵安置情况进行甄别核查,全面落实安置政策,确保在6月底前解决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遗留问题,切实保障了退役士兵的权益。认真做好2016年退役士兵的接收安置,投入经费55.66万元做好2016年秋冬季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为282名退役士兵发放了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共333.092万元,23人转业士官安置工作正有序开展。高度重视涉军维稳工作。对对越自卫反击战退伍老兵、参战翻译等涉军群体全面落实稳控措施和责任,确保了涉军群体基本稳定。积极做好离退休老干部服务管理工作。20xx年共接收军队退休干部、退休士官、无军籍退休职工15人。积极做好老干部的沟通工作,及时调整了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离退休费75人共20.6万元。
    (五)规范行政行为,社会组织管理进一步规范。抓好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压缩了审批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的核名承诺时限由原来的8个工作日压缩到5个工作日。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的成立登记由原来的20-26个工作日压缩到15-20个工作日,上半年全市共新增登记注册社会组织4个。认真开展2017年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动员社会组织积极报名参与社会组织评估,目前已有20家社会组织自愿报名参加今年的评估活动。全面开展涉企收费自查自纠工作,联合市财政局、物价局、工信委等部门,对我市本级行业协会商会开展了涉企收费自查自纠工作,未发现不合格的涉企收费项目,未发现行业协会商会强制企业入会、违规收取会费;强制参加会议、培训、展览、评比、表彰等收取费用情况;未发现行业协会商会依靠代行政府职能或利用行政资源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情况;未发现企业反映强烈的其他违规收费行为。
    (六)深入开展专项教育活动,民政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先后组织开展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机关作风“治庸提效”专项整治活动以及党员亮身份、亮形象、亮承诺活动机关作风得到明显提升,有效推进了队伍建设。二是加强业务能力建设。组织干部参加了全区、全国社会救助、防灾减灾、社会事务等业务培训,有效提升了干部队伍的履职能力。三是加强执法作风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从严治党各项措施,严格纠正政策落实不到位、资金管理不规范、工作程序随意化等行为,着力解决损害民政对象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政风行风问题,确保各项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形象有了新的提升。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社会救助工作任务重,基层民政工作力量薄弱,在推进农村低保制度与脱贫攻坚有效衔接、提高医疗救助能力、健全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全力构建资源统筹的“大救助”格局、完善边民补助相关政策等工作任务繁重,基层社会救助工作人手不足,完成各项工作任务难度较大。
    (二)基层防灾减灾队伍业务水平有待提高,信息化管理方面还存在欠缺。
    (三)养老事业发展不平衡,居家养老这一块的工作推进成效不够明显。
    三、下半年工作计划 
    我们将继续坚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核心理念,按照市委、市政府以及自治区民政厅总体工作部署,大力实施民生工程,切实为民办实事好事。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继续深入开展“社会救助精准兜底保障年”活动。加快在全市范围推进低保无纸化网上审批,简化建档立卡贫困户申请低保的审核审批程序,将符合低保条件的贫困人口(特别是精准识别评分50分以下的)纳入农村低保保障范围,进一步提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与农村低保对象的重合率和低保政策对脱贫攻坚的贡献率。
    (二)全力抓好防灾减灾工作。进一步完善救灾预警、应急响应、灾害评估等机制,完善《北海市灾民转移安置救助应急预案》、《北海市民政局应急工作规程》、《北海市民政局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全面落实全市农房政策性保险保费支付和业务指导工作,积极做好汛期救灾相关工作,继续做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准备认证工作。
    (三)抓好村(社区)换届选举工作。做好总结换届选举试点工作经验,向启动换届选举工作的村(社区)推广,按照自治区、市委的要求全面铺开村(社区)换届选举工作,确保工作的顺利推进。
    (四)规范社会福利及社会事务管理,提高民政公共服务水平。一是进一步加大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力度。二是依法规范婚姻、收养登记管理。三是依法做好收养登记工作,切实维护收养当事人和儿童的合法权益。四是切实做好孤儿认定工作,保障孤儿基本生活,使其能够享受国家相关优惠政策。五是做好社团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审核工作,同时做好民间组织管理的日常工作,加强依法登记工作。
    (五)全面落实优抚双拥安置政策。进一步强化优抚政策的落实和帮扶解困力度。加强情报信息收集和汇报,及时准确掌握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做好稳控工作。继续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工作,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加大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力度,落实自助就业退役士兵经济补助资金,不断提高退役士兵自主创业能力。
    (六)加快推进民政法制建设,着力提高社会工作服务水平。
继续以“法律六进”为载体,深入开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反家庭暴力法》、《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养老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为重点的宣传、学习和贯彻落实。加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力度,开展优秀社会工作者人才遴选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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