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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房、大修申请贷款须知
建房、大修申请贷款
(一)个人申请资料
项 目 |
份数 |
备注 |
借款人、配偶、共有人身份证件 |
复印件3份 |
双面复印 |
借款人、配偶、共有人户口簿 |
复印件各3份 |
复印首页、户主登记页及本人登记页。户口信息有变更的,需复印变更页,如果配偶是军人的,提供军官证或士兵证(复印封皮及信息页) |
借款人及其他共有人的结婚证或离婚证、离婚协议或判决书 |
复印件3份 |
|
未婚声明(中心提供) |
原件3份, |
未婚、离异、丧偶者填写 |
经济收入证明 ( 盖单位公章、有效期3个月内) |
原件2份 |
配偶有工作单位,不交公积金者提供,另需提供近六个月银行流水1份 |
在其他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缴存地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有效期1个月) |
原件1份 |
全国统一的版本 |
(二)所建房屋及相关资料。
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临时许可证、工程预算书、建房票据(购地发票或购买建房材料票据或承建商出据的首付票据) |
复印件2份 |
已办好房产证及土地证的,只需提供复印件 |
抵押物的权属证明(房产证、土地证) |
复印件2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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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出具的鉴定证明 |
复印件2份 |
只用于因大修申请的 |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
注:上述个人及建房材料均需提供原件核实,所提供的复印材料统一使用A4纸。
贷款咨询电话:北海:12329 合浦:1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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