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质量:
  2017年12月13日(00:00-24:00)北海市空气质量为二级、良,空气质量可接受,但某些污染物可能对极少数异常敏感人群健康有较弱影响。    预计12月14日早上00:00到晚上24:00,北海市空气质量为二级、良,空气质量指数61-81。空气质量可接受,极少数异常敏感人群应减少户外活动。

建房、大修申请贷款须知

发布时间:2017-02-08 10:09   文章来源:北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字体大小:  ]   打印文章
 
建房、大修申请贷款
(一)个人申请资料
项  目
份数
备注
借款人、配偶、共有人身份证件
复印件3份
双面复印
借款人、配偶、共有人户口簿
复印件各3份
复印首页、户主登记页及本人登记页。户口信息有变更的,需复印变更页,如果配偶是军人的,提供军官证或士兵证(复印封皮及信息页)
借款人及其他共有人的结婚证或离婚证、离婚协议或判决书
复印件3份
 
未婚声明(中心提供)
原件3份,
未婚、离异、丧偶者填写
经济收入证明 ( 盖单位公章、有效期3个月内)                                 
原件2份
配偶有工作单位,不交公积金者提供,另需提供近六个月银行流水1份
在其他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缴存地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有效期1个月)
原件1份
全国统一的版本
 
(二)所建房屋及相关资料。
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临时许可证、工程预算书、建房票据(购地发票或购买建房材料票据或承建商出据的首付票据)
复印件2份
已办好房产证及土地证的,只需提供复印件
抵押物的权属证明(房产证、土地证)
复印件2份
 
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出具的鉴定证明
复印件2份
只用于因大修申请的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上述个人及建房材料均需提供原件核实,所提供的复印材料统一使用A4纸。
    贷款咨询电话:北海:12329  合浦:1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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