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质量:
  2017年12月13日(00:00-24:00)北海市空气质量为二级、良,空气质量可接受,但某些污染物可能对极少数异常敏感人群健康有较弱影响。    预计12月14日早上00:00到晚上24:00,北海市空气质量为二级、良,空气质量指数61-81。空气质量可接受,极少数异常敏感人群应减少户外活动。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审批

发布时间:2017-02-08 17:00   文章来源:北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字体大小:  ]   打印文章
北海市政务服务中心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窗口办事指南
 
    1、项目名称: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审批
    2、设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广西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规范》及住房贷款的相关政策
    3、申请条件:1.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2.提供贷款委托人认可的担保方式;3.提供有效的购买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协议),并支付不低于全部价款或评估现值规定比例的首期付款;4.申请人无尚未还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5.借款申请人在申请贷款时,应已在本市连续正常缴交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
    4、申请材料:①身份证;②户口簿;③个人婚姻状况证明;④收入证明;⑤购、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相关证明材料;⑥已交付总价款规定比例的首付款凭证或者契税凭证;⑦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或资料。
     
    6、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7、收费依据:
    8、收费标准:不收费
    9、联系方式:0779-3087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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